大学奖学金

大学生(跟踪奖)的申请条件与办法

 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  获大学跟踪奖的同学,在高中期间至少获得二期奖学金,且其中一期必须在高三获得;

2、  必须考取:复旦大学、交通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华东理工大学、复旦大学医学院、上海外国语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东华大学、交通大学医学院、上海财经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技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十四所大学,可在大学期间继续申请奖学金;

3、  高三年级未获跟踪奖的同学,有以下两种情况也可申请大学期间的奖学金:

①、录取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(须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即告知上海叔蘋奖学金管理处);

②、大学期间有突出表现者(须在每年8月底之前,向上海叔蘋奖学金管理处书面提供申请材料)。

二、申请办法

1、  读完大学一年后的9月初,由奖学金管理处召开符合申请条件同学的座谈会,并发放《奖学金申请表》,及指导表格填写;

2、  读完大学二、三年的同学,可自行下载表格填写,于1020日之前递交完成的申请材料(过时作自动放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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